巴紐案至今未解,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已迫不及待出來噴淚,爆料他不到兩個小時就被張俊雄先生強逼下台。敘述的過程雖然驚險,但重點也異常明確,他表示,下台可以,但不該在兩個小時內,兩個小時是一個人被逼下台的極限,他一生奉獻為國家則不應該承受這種極限,就算小孩子都不應該承受這種極限,兩個小時太短。我乍聽也覺得這樣,但稍後仔細回想,以我這輩子短短的職業生命,可是累積過無數次被fire的經驗,我淺淺的體會,抱歉和黃志芳結論不合:關於離職時間,兩小時剛剛好!你我來回憶過往經歷,當某天被逼著離開,不管你幹嘛的,站檯的、掃地的、跑腿的、賣農藥的、幹周刊美術設計的、搞直銷的、建中教書的、拉皮的,從接到噩耗,到閃神、失魂、踉蹌、跌倒,到回神、回魂、回憶、後悔,總總不到一個小時,就可搞定。還剩一個小時要做啥?話別、收行李,足夠矣,我試過,只要留超過兩小時多十分鐘,大家客套的離情說完了,杵在那邊別人監介,自己也尷尬,兩小時前或許還有人歡送你,過兩小時後只剩下睥睨鄙夷的眼神巴不得你快點消失,多一分鐘都凝重。張俊雄下伏筆,有苦心。
 
兩個小時內下台的精準時間,阿達學長的經驗足堪教訓。從農試所離職,阿達學長仍然澎湃熱血只想傳播藝術,主要是受諄學姐的影響。諄學姐在學校當導演,阿達是旗下頭牌紅演,畢業後諄學姐找到廣告製作公司的工作,時髦多變的生活大家很羨慕(所以不務正業產生一堆,出國念電影、轉系念藝術、搞實驗劇團,或許有機會說說志同學和慶學長的故事,只要我還活著)。從台灣省霧峰農業試驗所洗燒杯、在濾紙上面跑電泳,到利用疊氮化鈉引誘稻米變態的日子終於離職,阿達學長找到了某家製作公司,在台北。
 
情況剛開始很不錯,咦~~我說謊…情況剛開始就很糟。阿達學長一直以為是自己的高學歷受到人排擠,或自己滿肚子學問讓人討厭,到最後竟想入非非以為自己長相太俏引人妒忌,嗯,嚴重妄想,任何精神科醫師,甚至平學長(自己也是神經病),都會強烈建議他立即離職,但阿達學長說,不是,是因為任何理由都想過了。多嚴重呢?不然通告時間忘了給,不然現場漏了他;出外景上車沒位子(因為有人帶寵物),放飯時便當少一個(因為有人要吃兩個);熬夜準備的道具清晨消失,鬱卒去大便還被人從外潑水。本以為給大學生一個教訓,過幾個月就好,但時間過往情況依舊,最後我們只有騙他,過幾年就好,嘖嘖,我們也不知道為何要騙他,但幸虧他最後自己想通-離職就好,或,被fire就好。
 
本以為走就好,事情解決,至少只剩下我們幾個同學在搞他,總比人家躲在暗處的好。話說阿達學長十點收到通知,精確的點(照錄影帶)是中午十二點半走出公司電梯,花兩個半小時離職,回家後,沒幾天,阿達學長接到電話:
「喂,你偷東西你知不知道?!」
「我那有」
「限今天下午拿來還」
「我沒有拿要還什麼?」
「前幾天錄的幾捲試鏡帶,自己拿的還不知道?!我找人抓你」
 
阿達學長急瘋了,據說他這一生最重名譽了。我哪有偷東西?回家翻箱倒櫃,除了幾枝公司鉛筆一無所獲,遺憾的是公司還警告要報警,搞甚麼?為了那幾捲男模試鏡帶,我看起來像gay嗎?瀕死前時光倒流,從離職開始,填單,主管報告,交接,前兩小時都有人跟著,或叮著,兩個小時整處理完事情就沒了,可是,阿達學長兩個半小時後才步出辦公室。
 
那半個小時,阿達學長說,他去找老朋友敘敘舊,清理一下冰箱的垃圾
那半個小時,公司一些痞子說,最後他遞出一塊橡皮擦,是兩個小時整。
那半小時,阿達學長說,他明明一直在公司裏頭晃啊晃,我問心無愧!
那半小時,公司說你沒事了還晃啊晃?而且沒人看到你,你作何解釋?
 
那兩個禮拜阿達學長心力交瘁。
 
時間,給了有心人可稱之機。走人,兩小時是最大公約數,超過,人家就有合理懷疑你的理由,不爽,更給人編造合理懷疑你的理由,這已是職場共識,黃志芳只幹了一輩子公務員,他不懂。
 
後來證明那些試鏡帶被人家弄走藏起來,目的就純粹為了騷擾他幾個禮拜,後來電話也自動消失了。身為朋友我百分之百相信他的清白,當然,阿達學長的傳播夢也不會停止,後來居然當成了火紅廣播主持人,當然最後也是死於非命,有機會再說,最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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